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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费减免及“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为帮助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不能足额缴纳学费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实施学费减免,对入学新生实施“绿色通道”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学费减免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减免学费。
(一)减免原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有义务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的,需办理缓缴或部分缴纳手续,然后在承诺期限内通过贷款、申请减免及其他资助途径缴纳。
(二)用于学费减免的资金从学生资助基金中列支。
(三)学费减免的条件
学费减免只针对个别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靠家庭及学校其他资助途径难以足额缴纳学费,已办理缓缴学费手续,且因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因个人残疾等原因将来还款能力较弱的学生。
2、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及优抚家庭子女优先减免。
3、根据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必须减免的。
(四)学费减免的额度
具体减免金额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办理时间程序
每学年10-11月份,需要减免学费的学生填写《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附14-1),各系(院)汇总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全院信息汇总报学院审批。
(六)发放办法
学院审批通过后,由财务处将学费减免金额直接用于冲抵学生欠缴的学费。
二、“绿色通道”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实施“绿色通道” 制度。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有义务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规定缴纳的不予注册。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二)“绿色通道”办理程序。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足额缴纳学费的新生,持填写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领取并填写《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申请表》(附14-2),然后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三)入学后,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各类助学金形式的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办法同时废止。
四、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